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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就发毕业证武术学校被索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4:3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赵戎)学生马铎告北京少林武术学校一案昨天上午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沙河法庭第一次开庭。原告方在法庭上当庭提出追加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00万元人民币的诉讼请求。

  原告马铎称,因为北京少林武校没有学历教育资格却在招生宣传中欺诈家长,导致自己在北京少林武校高二就“毕业”,未能获得正规高中学历。离校后在招工、
参军等问题上屡屡受挫。为此,马铎将北京少林武校告上法院,要求双倍返还6年内的相关费用。

  开庭之后,原告首先表示追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对这一追加诉讼请求,原告代理律师表示。马铎被耽误的6年青春无法用金钱衡量,所以提出这样的精神损失费额度。原告还增加了马铎交纳的学费收据、学校颁发的没有盖过钢印的证书和历年教师对马铎的良好评语等证据。

  被告称,原告提及的2003年以前的部分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北京少林武校从未承诺给学生学历,原告未能高中毕业是原告自身的原因;原告至今未找到工作和未能毕业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除此之外,被告代理律师还提出反诉,要求原告交纳2003年后半段的学费1万余元,对此原告代理律师表示,这部分学费的发生是被告拒绝原告继续入学导致的,责任不在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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