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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方称 刘利民不是警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7:4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23日上午8时30分,“刘利民等9人故意伤害案”继续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对9名被告人原先在公安机关的公诉进行了短暂质证后,庭审进入辩论阶段。直至当日13时30分,刘利民案一审庭审宣布结束。

  庭审现场 双方针锋相对

  昨日上午的法庭辩论中,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三方围绕案情据理力争,展开了激烈的法庭交锋。关于事情起因对于案件责任的认定这样一个细节就引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与刘利民的辩护人的一番“唇枪舌战”。

  刘利民的辩护人认为,公诉方的定性清楚、证据可靠,但公诉人对于本案事情起因的认定是错误的。正是由于被害人的两次违规停车,导致双方发生争执,刘利民继而心生不满产生报复的心理,最终造成惨剧的发生。这一情节是导致刘利民犯罪的主要原因。虽然对犯罪性质的认定没有影响,但对量刑具有参考价值。据此考虑,刘利民不应承担本案全部责任。

  对于辩护人的这一意见,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刘利民作为本案直接责任人,是伤害行为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对案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辩护人不应试图以被害人有无过错来推卸刘利民的责任。

  最后陈述 请同行以我为鉴

  “我将不进行自行辩护,我理解被害人亲人的心情,我应该接受法律的严惩!”面对被害人的血泪控诉,法庭进行到第一轮辩护时,刘利民说了这话后,便不再言语。第二轮辩护时,他也始终没有任何言论,只是摇了摇头,表示没有辩护意见。

  13时许,庭审进入最后陈述阶段,刘利民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一张纸发言。他首先对被害人家属表示了愧疚,对自己的“自首”情节也做了阐述。最后,对于自己失去的职业,曾经的战友,刘利民有愧疚也有忠告:“我的行为给政府和整个山西警察界带来了不良的影响,我对此表示愧疚。同时我希望广大同行和年轻朋友,以我为鉴,不要为争一时之气铸成大错!”说完后,刘利民朝被害人家属方向看了一眼,这一眼只持续了2秒钟,随后又低下了头。此后,9名被告先后对受害人家属说着“对不起”等相似的歉语。与此同时,9名被告人也表示要竭尽全力向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13时24分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后择日宣判。

  据山西商报、山西晚报

  庭审·花絮

  “好警察”不算警察

  庭审之外,前日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曝出的“刘利民不是警察”言论引发各界质疑。有媒体报道说,前日该新闻发言人声称刘利民只是从部队转业到太原市公安局,至今没有授衔,不算警察。

  记者昨日上午致电太原市公安局办公室,就刘利民的警察身份真伪进行采访。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史水鸿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尖草坪公安分局办公室人员则向记者证实,刘利民确实还未授衔,至于未授衔算不算警察,能不能在刑警队工作,该人员表示不清楚。分局领导李凤林则向记者证实,刘利民确实在刑警队工作。

  案件刚发生时,分局领导李凤林曾对媒体说:“刘利民工作干得不错,是个很利索、业务素质相当好的年轻人。他也是好警察。”史水鸿也曾说,刘利民平时表现一直不错,但一时冲动,是“激情犯罪”。不知道太原市警方此时否认刘利民警察身份是否与昨天的庭审有关。昨天庭审中同案犯张吉大曝内幕,说自己平时偷盗时都是刘利民“罩着”,偷来的钱还要给刘利民“上供”,刘利民经常在吃饭时把他叫去付账,刘的手机费也是由他支付。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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