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防工程欠款 政府欠款占逾五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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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8:50 桂龙新闻网 | |||||||||
截至8月21日止,广西已解决拖欠工程款24.03亿元,解决比例达70.72%,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是记者8月23日从自治区建设部门获悉的。但是,目前全区仍拖欠工程款9.95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5.76亿元。为预防建筑领域发生新欠,广西提出了8大举措。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自治区清欠办共接到投诉383件,转办督办371件(因地址或
其中,地级市要基本偿清政府拖欠,偿清比例要达到80%以上,贫困县要达到70%以上。各地要逐项核实拖欠情况,对许多双方未认定的项目,可通过核减、核销或司法途径解决;经核实不属于政府拖欠的,要予以核销。 为此,广西提出了8大举措,预防建筑领域发生新欠。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对项目资本金不足的,不批准其立项,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二是加强检查监督,查处建设资金不落实就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的行为,在立项、规划、施工许可三个环节上严格把关;三是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制;四是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即要求建设方和施工方在办理开工手续前均须缴纳工程中标价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防止新欠发生;五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六是严格合同管理;七是规范劳务分包和企业用工行为,禁止无资质的队伍承接劳务分包工程,依法处理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的用人企业;八是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建立拖欠投诉台。 来源: 南国早报 选稿:见习编辑叶焱焱 作者:徐庆成 曾寿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