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拟出台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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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9:58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我省拟出台《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法制 办在《办法》出台前,将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电话或传真:(0791)6386352、6386369。 该《办法》拟规定,单位在继续教育活动中要保证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 并保证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享受本单位在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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