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发布第4号消费警示:加油小心4大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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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0:34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杨莉 实习生 王婧 通讯员 王月 范秋霞)50升油箱加了55升油是“你油箱的误差”,加完油索要发票往往“已用完”……昨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对外发布了今年第4号消费警示,对油站常见的四大陷阱发出警示,同时提醒司机大佬们因为不了解所加油量、标号、油标而被某些加油站“宰”。 90号汽油充当高标油市消委会在该消费警示中指出,近期由于国际成品油价不断攀升
“拉郎配”强卖添加剂另一种陷阱也较为常见———加油站不问消费者意向,将润滑油或汽油清洁剂等直接加入汽油中,在销售汽油时,擅自将油价每一升多收4分钱,目前,大量的加油站不提供没有加入添加剂的油让司机选择,严重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油站加油“报大数”油量不足也是司机经常向消委会投诉的问题。近日,有投诉者称,其小车油箱最大限度只能装50升油,但在某加油站加油时却加了“55升”,当这位消费者向加油站反映这一问题时,却被告知:油表是计量部门检查合格的,是你的油箱有误差,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 加油站托词不开发票司机加完油后,一般的加油站不会主动给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当消费者坚持索要发票时,油站就会用“发票刚用完”来推托。消委会表示,加油站不给发票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税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