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89万次交通违法纪录中限速路超速占四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6:1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安然)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近日陆续寄到市民手中的71万余份交通“违法告知书”内,共记载1892974次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在各条限速道路上超速行驶占了720076次,占所有非现场执法记录的违法行为总数的38%。 排在违法行为前几位的还有:未按规定标志线行驶,共286678次;走非机动车道,共135417次;乱停车,共110083次;闯红灯,共92270次。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超速行驶比例极高原因有很多方面。被记录下来的超速多发生在夜间。由于路况良好,司机早已将限速标志抛在了脑后,甚至还有一些酒后驾车者,飞驰起来之后根本不知道自己开车的速度有多快。目前,全市各类交通事故中,“超速”已经成为“第一杀手”。据介绍,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当速度越快的时候,视野就越窄,不容易发现前方的异常情况。而夜间由于视线不好,驾驶者又往往处在疲劳状态,一旦超速更容易发生事故。 目前,本市道路限速的设置以“安全”为原则。在屡次出现事故、弯道多的路段,限速设定相应比较多。即使在环线,个别转弯和道路曲折处前后的限速也要低于每小时80公里。在匝道、学校和大机关门前,限速一般都在40公里/小时以下。 据交管局法制处民警介绍,目前,在各条环线上不仅有最高限速,还有最低限速。在二、三、四环主路(不包括出入口),如果视线良好,路面空旷,而司机驾车行驶速度低于每小时50公里,以致影响后车通行,也算违法行为。这样的违法电子眼拍摄不到,一般由巡逻交警按照“违反交通标志”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