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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圣依:“他们在炒作让法院来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6:16 北京晚报

  本报讯与经纪公司的纠纷正闹得沸沸扬扬,黄圣依又惹上了新的麻烦。北京真美怡美服饰商贸有限公司以代言人黄圣依未按合同规定出席宣传活动,给其带来巨大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黄圣依品牌代言人的身份并向黄圣依索赔损失9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今天上午,黄圣依本人向记者表示,她一直履行代言人的义务和责任,不知真美怡美公司能拿什么理由和证据来起诉她。

  该公司诉称,今年1月6日其与黄圣依及黄圣依的代理人WorthAs-sociatesLimited和北京神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签订了《委聘合同》约定,黄圣依为其指定艺人,公司除可以在指定商品的各种广告、传播及促销等推广活动中使用她的形象外,她还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为公司指定的商品完成宣传演出服务,并明确了活动次数的上限。合同签订后,公司依约向黄圣依支付了人民币折合港币50万元的酬金。今年6月2日,公司邀请黄圣依及其代理人参加7月18日在北京举行的真怡美服饰宣传活动的发布会,对方承诺将会出席,公司为此邀请了十多家媒体和许多商界人士参加,但是当天黄圣依却没有来。

  该公司认为,由于黄圣依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出席真怡美服饰的宣传活动,致使公司投入人民币30万元的宣传活动几乎以失败告终,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遭受巨大的损害,社会公信力急剧下降。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黄圣依本人。听说被起诉的消息,黄圣依苦笑着说:“很明显,他们就是在炒作!今年初,我确实与真美怡美公司签订过代言合同,而且在此后达半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在履行代言人的义务和责任,真美怡美公司的电视及平面广告一直在使用我的形象。我真不明白凭什么告我违约。”至于引起争议的那次宣传发布会,黄圣依解释说,真美怡美公司一直在和她的经纪公司协商此事,而她本人从未接到任何出席通知或邀请,一直在拍戏。最后,黄圣依表示:“我不想多说什么,让法院来判决吧!”张蕾 孙莹 张咏华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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