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环保局副局长收受煤商贿赂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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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6:1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蕾罗伟) 日前,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将42岁的、原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副局长贾某起诉至朝阳法院。 检察院诉称,贾某于2000年,利用其担任环保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条件,为李某介绍“北京北辰热力厂”、“北京望京蓝天供热中心”等用煤客户。2002年2月,贾某收受李某好处费人民币20万元,后将受贿款在朝阳区黄港乡黄港村为个人建房使用。贾某于2005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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