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免征额若统一为1500元 广深市民将多交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6: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据《新快报》报道:由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专家预测的调低税率、允许各地在一定幅度内自行浮动等并未提及。广州税务界学者分析,如按免征额1500元的标准实施,今后广州、深圳等市民就要多交税了,并建议广州工资薪金的免征额应上调至1800元至2500元才合理。据了解,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地均相关上调了工资薪金项目的免征额,如广州、深圳为1600元,北京、上海也已达到1200元。在昨天的采访中,广州大多数税务界学者认为,此次个税法修订应该是一项全国性受惠的改革,如将免征额
统一为1500元,对个别发达城市的居民是不公平的。广州德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黄得汉表示,若取消各地可以上浮的限制,对广州、深圳等地市民来说,“因为扣除标准从原来的1600元下调至1500元,应纳税所得额多了,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自然就多交税了”。他表示,广州、深圳、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个税免征额应为1800元才合理,另外,现行的个税征管也没有考虑到不同人群的家庭情况,个税改革应该考虑市民赡养家庭成员的数目来设置相应的税负。广州外语外贸大学税务系李建英教授也表示,1600元个税免征额对广州来说是科学、可行的,并建议广州工资薪金的免征额上调至2000元-3000元。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