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诉法应增藐视法庭罪 明年将列人大立法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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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20:08 新华网 | |||||||||
有关专家就修改建议稿进行讨论,明年将列人大立法计划 在行政案件中,民告官的胜诉率已经超过了50%,但执行的行政案件并不乐观。由于被告自恃“官”的特殊身份,而对法院判决不理睬,这已经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据此,有识之士建议,在即将进行大修的《行政诉讼法》中增设“藐视法庭罪”。修改稿提出“藐视法庭罪”,规定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对该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和直接责
据今天《江南时报》报道,前天,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诉讼法委员会会同全国人大法工委等部门的有关专家就《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进行讨论。据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诉讼法室主任李援透露,此建议稿已经提供给全国人大法工委,明年将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一位经常代理打行政官司的律师认为,如果确立了“藐视法庭罪”,这将对民告官案件起到积极的作用”。(许尽义 殷文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