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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美国思科公司注册商标案”一审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23:03 新华网

  侵犯知识产权大案“假冒美国思科公司注册商标案”一审判决

  新华网深圳8月24日电深圳市福田区法院24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列为2004年全国侵犯知识产权“十大案件”之一的深圳东莞一团伙假冒美国思科技术公司注册商标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朱军明、李健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卢敬和、王东岩有期
徒刑1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此案是2004年10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在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东莞市公安局的联合打击行动中破获的。案中涉及的美国思科系统公司是全球知名互联网设备供应商。1998年9月,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在2005年1月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公布的2004年侵犯知识产权十大案件时,此案名列其中。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3月份开始,被告人朱军明、李健在没有取得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或授权的情况下,在深圳市及东莞市从事假冒思科公司的CISCOSYSTEMS字样与图案组合的注册商标的犯罪活动。朱军明负责组织监督生产,李健负责组织包装销售。朱军明委托东莞市一电子科技公司大量生产上述假冒思科公司注册商标的网络模块,并将生产好的假冒网络模块分批运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村交给李健。李健则分别从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卢敬和处和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王东岩处,大量购入由卢敬和、王东岩自己制造及委托他人制造的、印有CISCOSYSTEMS字样与图案组合的假冒思科公司注册商标的标贴、说明书、外包装纸盒,用以包装上述假冒思科公司的网络模块,然后予以大量销售。朱军明还在东莞市凤岗镇设立了假冒思科公司网络模块的加工点和维修点,对上述假冒网络模块进行加工和维修。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3月份开始,被告人朱军明、李健一伙在没有取得委托或授权的情况下,在深圳和东莞两地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假冒网络模块,假冒商标的标贴、说明书、外包装纸盒等,然后予以大量销售。朱军明还在东莞市设立了其假冒公司网络模块的加工维修点,对其制造的假冒网络模块进行加工和维修。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严惩。在庭审中,四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没有异议,都表示因自己法律意识不强,没能认识到自己所从事活动的犯罪性质,希望法庭能考虑其是初犯,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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