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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与台湾学生同等收费政策三大具体措施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3:59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赖颢宁) 大陆将在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正式实施在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政策

  昨日,国台办交流局局长戴肖峰在有关台湾学生问题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同时实行的措施还包括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奖学金每年700万元)、对招收台湾学生的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贴等内容。

  学校不执行相关标准将被举报

  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处处长吴国生表示,执行新政策后,对新录取或者在大陆高等学校就读的台湾地区本科生、研究生,执行与大陆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来大陆就读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针对台湾学生的收费标准。

  同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戴冠来强调,发改委将加强对各地学校执行收费标准的检查,如果台湾学生发现了学校收费没有执行和大陆学生同样的标准,可以向各地发改部门举报。

  对港澳学生收费标准正在研究中

  今年4月以来,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新党先后组团来访,胡锦涛总书记分别与连战主席、宋楚瑜主席、郁慕明主席,就促进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广泛而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多项共识。会谈后发表的有关公报指出“大陆方面尽快实施在大陆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并争取于年内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

  戴肖峰表示,实行台湾学生同等收费标准,是大陆方面对广大台湾同胞做出的郑重承诺,经过大陆有关部门积极会商,决定自2005年秋季入学时起正式实施他还表示,大陆热忱欢迎台湾青年学生来祖国大陆高等院校求学深造,愿为进一步推动两岸教育文化交流做出努力。他还称,有关人士也呼吁台湾当局要切实关心台湾青年学生的切身利益,及早认可台湾青年学生在祖国大陆高等院校所取得的学历、学位。

  关于来大陆高校就读的港澳学生收费标准问题,教育部港澳台办常务副主任丁雨秋透露,现在正在研究具体的实施办法,在一定时候将另行公布。

  措施

  措施1 同校同级同专业交费相同

  台湾本科生学费标准将大幅下降

  从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已被录取到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地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将按照与同校、同科研院所、同年级、同专业的大陆学生一样的收费标准交费。另外,同等住宿条件下的住宿费标准也一致。

  教育部港澳台办常务副主任丁雨秋表示,包括2005年录取的台生,只要符合条件,所有在校生都适用这条政策。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戴冠来表示,就本科生而言,以前向台湾学生收取的学费与大陆学生差距还是很大。今后实施一样的收费标准,本科生的学费标准会有很大降低,而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则差距不大。

  他还提醒,由于大陆不同省市、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存在差异,所以台湾学生就读以后只能与同地区、同学校、同专业比较,而不能与其他城市比较。关于宿舍收费,也同样只能按照同一住宿条件比较。

  措施2 20%台湾学生可获奖学金

  自主招生和联合招生,均有机会享受此待遇

  自2005年起,到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本专科生、研究生,将有领取专项奖(助)学金的机会。

  教育部港澳台办常务副主任丁雨秋表示,自主招生和联合招生的台生,均可以享受奖学金待遇。如果没有经过严格考试招取的学生则暂时不包括在内。

  她还介绍,台湾学生奖(助)学金由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将设在中华教育基金会,由教育部归口管理。

  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处处长吴国生介绍,台湾学生奖(助)学金总额每年700万元,奖励范围约为台湾到大陆就读学生总数的20%.

  吴国生还解释,奖(助)学金不是针对一个高校,是一个整体的奖学金,原则是各个学校采取同样的标准确定获奖学生,具体方法正在研究。

  措施3 高校招台湾生获专项补贴

  补贴将按照实际招生人数,实行人均定额

  对招收台湾学生的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贴。

  教育部港澳台办常务副主任丁雨秋表示,对台湾学生收费标准调整以后,考虑到台湾学生的实际培养成本,为保证教育和教学质量,同时为鼓励招收更多的台湾学生到大陆高等学校来学习,国家财政对招收台湾学生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每年招收台湾学生的数量,按照实际报到的人数安排财政补贴。

  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处处长吴国生表示,补贴将按照实际招生人数,实行人均定额。

  反应

  台湾师生为同等收费叫好

  希望台湾方面尽快承认台湾学生所取得的大陆学历

  据新华社厦门8月24日电(记者 陈键兴 余瑛瑞) 正在此间参加第六届两岸关系论坛的台湾教育界人士及青年学生,24日下午获悉大陆将实施在大陆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并将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的政策后,反响热烈,表示此举充分体现了大陆方面对改善和发展两岸关系的诚意和善意。

  国台办副主任、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顾问王在希在第六届两岸关系论坛闭幕前将这一消息告诉了与会者,会场内立即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台湾大学2005级研究生协会会长张源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它的出台将对越来越多到大陆求学的台湾学生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希望台湾有关方面能积极回应大陆方面的善意,尽快承认台湾学生所取得的大陆学历。

  台湾中华大学行政管理学系助理教授邱冠斌说,大陆方面此次出台的这一政策,将让台湾学生感到大陆方面“真正将其当做自己人”。

  相关新闻

  去年1777台湾学生赴大陆求学

  本报讯(记者 赖颢宁) 2004年台湾学生到祖国大陆求学的人数创历史新高,达到了1777人。昨天,教育部港澳台办常务副主任丁雨秋介绍了台湾学生近年赴祖国大陆求学的简要情况。

  他介绍,从1985年开始,祖国大陆高等院校开始招收台湾地区的学生。据统计,1985年到2000年,大陆高校招收的台湾本科学生为2895人,研究生864人;2001年到2004年,共招收了台湾本科生287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766人。

  两岸人员往来越来越频繁,是台湾学生赴大陆求学增长迅速的一个背景。国台办交流局局长戴肖峰介绍,今年上半年台湾居民来大陆逾240万人次,同比增长17.3%,大陆居民赴台7万余人次,同比增长9.77%.

  台湾学生遇收费问题可打咨询监督电话

  国台办:010-83551807

  教育部:010-66097882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咨询监督电话:12358(各地都是同一个号码)

  近年来台湾学生赴大陆学习就业便利措施

  ●可办理与其学习期限相同的入出境签证。

  ●由招生院校自定录取

分数线

  ●降低大陆院校台湾研究生学费的标准。

  ●大陆高校毕业后,只要符合用人单位的条件,可直接在大陆就业。

  ●增加了台湾居民参加医师、注册会计师等11种职业资格的考试。

  近年来规范台湾学生收费标准的规定

  1995年4月

  对台湾学生的收费原则上参照大陆自费生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1996年5月

  统一制定了各高等学校对台湾学生收取学费和杂费的标准,本科生按每人1学年1000到1500美元收取。

  2003年11月

  台湾学生在读期间可以与大陆学生同等申请所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2004年

  要求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安排一定国家计划内的名额用于招收港澳台学生。

  台湾师生高度赞许大陆对台生实行同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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