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迁烧死人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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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3 北京晨报 | |||||||||
纵火犯被判死缓和无期徒刑 新华社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一起动迁公司工作人员纵火并导致两名动迁居民死亡的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放火罪判处原上海城开住宅安置有限公司的员工王长坤、杨孙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该公司员工陆培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5年1月9日1时许,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179弄62号麦琪里动拆迁基地发生火灾,导致两人死亡。 上海市公安机关经严密侦查,终于查清这是一起受上海城开住宅安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孙勤指使授意、“动迁应急小组”组长陆培德直接安排、“动迁应急小组”组员王长坤实施的人为放火案件。 上海市检察机关迅速将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