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彪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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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3 北京晨报 | |||||||||
“全国公积金第一案”后续 新华社电 被称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的原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一案,24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判定李树彪犯有贪污公款罪、挪用公款罪与赌博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上缴国库。同时被宣判的吴明光、李庆容等同案人员,分别被以贪污、挪用公款与赌博、窝藏转移赃款等罪名判处有期判刑2至17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