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造就了富人的“二胎”特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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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6 舜网-济南时报 | |||||||||
□康劲 一位富人交纳了一定金额的款项之后,拿到了当地开具的二胎准生证,并且顺利地给孩子上了户口。动辄数千数万元的二胎准生证,让普通民众望而却步,但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却不算是什么负担(8月24日《国际先驱导报》)。
其实,除了“合法”的生育“二胎”之外,在许多领域都可以看到富人们的特权。而特权的形成与政策法规的公平性有很大的关系。就以计划生育来说,要在同等条件下生育“二胎”,就必须支付一定数额的所谓“社会抚养费”。早些年,社会的贫富差距不大,各家的收入水平也差不多,以“多收费”为手段的政策措施是比较公平的。但现在情况已经不同,富人通过多支付金钱而享受特权,在许多人眼中就是不公平的。 这种不公平主要就是贫富差距的不公平。许多人的致富并非因为诚实的辛勤劳动,而是靠了其他更为复杂的原因,因为法律的漏洞,通过偷税漏税、制假贩假、行贿受贿,都可以产生一批富人,当社会出现了大批有争议的富人,而这些富人又通过合法的渠道,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别人无法享受的“合法特权”,这种情况能算公平吗? “生二胎”成中国富人特权的现象,在加深了普通民众对贫富差距的怨言外,也使我们有理由反思以往所谓“以经济手段进行调节”的诸多政策法规。正是这些只要“多交钱”就可以拿到“二胎证”之类的政策法规大量存在,使富人因为有钱而成为国家的特殊公民。因为金钱的关系制造了机会的不均等,导致了社会的不公正。 彻底清算那些所谓“以经济手段进行调节”的政策法规,在规制面前使每一位公民都拥有均等的机会,才能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