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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生大陆求学同等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6 金羊网-新快报

  今秋实施,还将专设“台湾学生奖(助)学金”

  新快报讯(钟新)国台办交流局局长戴肖峰在昨日下午举行的有关台湾学生问题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台生同等收费政策将于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正式实施。

  按政策规定,自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对已录取到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
湾地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大陆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同时,自2005年起,将对到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本专科学生、研究生设立专项奖(助)学金;对招收台湾学生的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贴。

  戴肖峰表示,国台办、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负责人士表示,大陆热忱欢迎台湾青年学生来祖国大陆高等院校求学深造,愿为进一步推动两岸教育文化交流做出努力。

  为解决新措施实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戴肖峰公布大陆有关方面的咨询监督电话。国台办:010-83551807;教育部:010-66097882;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电话:12358。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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