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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肇事致乘客惨死 搭客仔逃亡两年终落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黄琼 通讯员 王志明)“曾昭乐,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交警亮出明亮的手铐,至此,在外逃亡整整两年的搭客仔曾昭乐(见图,许都/摄)落网。据悉,此人因无证驾驶不合格车辆,曾在黄埔大道暨南大学南门造成车祸,致使其搭载的乘客死亡。

  曾昭乐,男,1956年10月4日出生,一直在广州做搭客仔挣钱。2003年8月24日凌晨,曾开着两轮摩托车大摇大摆在马路上寻找“客源”,不久就搭载了30岁的女子谷某。当其摩托车行至黄埔大道暨南大学南门路段时,曾昭乐由南往西左转弯。此时,一辆小客车由东往西行使,摩托车刹不住,直冲上前,与小客车相撞。“砰”的一声,乘客谷某栽倒在地,头部受伤,曾昭乐也被蹭破了皮。事故发生后,谷某被送往华侨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003年8月25日死亡。

  根据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发现,曾昭乐根本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肇事“摩的”制动器不合格;再者,肇事摩托车借道通行时没有让相关车道行驶的车辆先行。根据这些理由,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交通事故,曾昭乐应负主要责任,小客车应负次要责任。

  不料,肇事的曾昭乐在医院住了十多天,伤势还没有全好就离开了医院,不见踪影。

  由于曾昭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于2004年1月17日决定对曾昭乐执行刑事拘留。交警部门多方寻找曾昭乐的下落都一无所获。鉴于此,广州市交警支队天河大队把曾昭乐的照片挂到了网上,实行网上追逃,并多次派人前往其家乡茂名市追捕。

  2005年8月,茂名当地的公安机关发现曾昭乐的踪迹。昨日上午10时,天河交警赶到茂名,在曾昭乐的家中将其抓获。逃亡了两年的曾昭乐自以为已经事过境迁,完全没有想到警察会找上门来,刚吃完饭的他一脸错愕。昨日下午5时,曾昭乐被带回广州市交警支队天河大队。

  交警部门通过此案提醒所有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尽快投案,“即使是走到天涯海角,迟早都会落网”。同时,交警部门还提醒市民,不要轻易搭乘“摩的”,很多“摩的”出了交通事故后都会驾车逃跑,或是弃车逃跑。
摩的
对话曾昭乐

  我家穷,没想过负法律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在天河交警大队见到了拄着木棍一瘸一拐的曾昭乐。据悉,就在不久前,曾昭乐鬼使神差地推着摩托车,自己把自己压伤了。旁人开玩笑说:“叫你逃吧,逃不过鬼神啊!哪有这么邪乎的事,被你害死的人,缠上你了。”记者和曾昭乐有了这样一段对话: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为什么要从医院跑掉?

  曾昭乐:(以下简称“曾”)我没钱啊,没钱治病了,所以就走了。

  记:你知道自己出了车祸,害死人了吗?

  曾:知道死了人,但我以为是别人撞我。

  记:你不知道你要负责任吗?

  曾:(沉默一阵儿)没想过我要负责任。我家里穷,没钱。

  王志明:(天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插话)死了人啊!撞死人都不知道要负法律责任吗?你跑,你以为自己能跑掉,能跑到哪里去?跑到天涯海角我们都会把你抓回来。

  记:这两年,你去了哪里?

  曾:去深圳打工,水泥工、打杂,什么杂活都干。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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