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医院办社区卫生站最高可奖励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雅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卫生局获悉,福州鼓励市属医院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利用现有的医疗资源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水平,同时推进中医药进社区工作。

  市属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本单位申请,通过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验收,
达到省、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达到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奖励经费从市属医疗机构弥补医疗成本后的药品收支结余上缴款中提取的10%的经费中支付。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均收入的门诊、住院工作量纳入医院工作量来统计,享受相应工作量补贴。各区卫生局应大力支持市属医院参与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享受本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等待遇。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