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中国税制增加激励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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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0:0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昨天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丛斌委员说,纳税是公民的一种法定义务,是必须承担的,自古以来都是这样。但是考虑现在社会发展的现状以及社会基层的收入情况,中国的税制应该增加激励机制。比如有些国家纳税人年轻时候交的税越多,退休以后按比例返回的越多,这样就等于自己给自己交
另外,中国的公益事业还有很大的资金缺口,如果高收入的阶层,对公益事业积极地捐助,在税收上就可以适当地给予一些灵活的优惠政策,这样可以促使他们积极地对社会公益事业作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