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治理施工单位拖欠工资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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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0:12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刚、实习生严丽霞报道:省城计划出台系列措施,长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记者了解到,省城拟出台的《南昌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暂行办法》将规定,由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 的施工单位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分别按中标价的1.5%(合计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 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银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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