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色诱后抢劫三人都判三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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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0:22 海峡都市报 | |||||||||
N蔡祥荣阮友直/强振超 本报讯日前,福州市晋安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对久某、陈某、“黑子”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经法院查明,今年3月10日晚,三人经过策划,由陈某装扮成卖淫女,在福州晋安区的东浦路口,不时向过路男子招手示意,卖弄风骚。不久,陈某就和过路男人江某谈妥价格,来到某小区的出租房内。
待他们进入房内,守候在门外的久某和“黑子”手拿着粗铁链,破门而入,对江某强行搜身洗劫,抢走江某身上5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一周后,当这二男一女故伎重演时,被晋安分局的警察逮个正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