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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增强交通意识 维护首都文明形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0:2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贾晓燕)2008年奥运会日益临近,北京的交通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为创造良好的奥运交通环境,昨天,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在《致首都市民的公开信》中倡议:自觉增强交通意识,维护首都文明形象。目前,首都的交通秩序与创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没有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路口路段,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跳跨隔离护栏和非机动车抢灯越线、骑车带人、逆行、便道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占用车行道兜售物品、卖报、散发小广告等问题也日趋严重。

  为扭转路面交通秩序乱、交通违法行为多的局面,市政府决定以“迎奥运,建首善,创和谐交通环境”为主题,举全市之力,分阶段开展交通秩序环境整治行动。从8月20日至9月30日,首先以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在全市开展为期40天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顿六类交通违法行为。市交通安全委员会真诚希望每一位市民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当市民骑自行车出行时要做到: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和管理;各行其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靠右侧行驶;通过路口时做到停车不越线,不绕信号灯行驶;横穿机动车道,或中途出现影响安全的故障时下车推行,转弯时注意避让直行车辆,不抢行猛拐;不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骑行;转弯时伸手示意;不违法载人、载物;在划有停车区域或存车处内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保证自行车闸、铃、锁齐全有效,不非法加装动力装置。

  当市民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做到: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和管理;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路段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时,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不斜穿、猛跑,不跨越护栏等道路隔离设施;不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行走;不要在车行道内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卖报纸等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照顾好身边的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上街一定要有成年人带领。

  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在公开信中表示,希望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区、行政村,以这次交通秩序环境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交通文明素质和交通法制观念,促进首都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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