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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枯树砸人致残 公路养护段赔3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1: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成都电大风中,一位骑摩托车的人被路旁倒下的枯树砸伤,致二级伤残;该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因此被认定没有履行“清除枯树、排除危险”义务,近日被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赔偿伤者31万余元。

  2004年8月2日,四川省长宁县某中学教师贾安平骑摩托车从古河镇向长宁县城方向行驶,途中被路旁倒下的一棵直径30厘米的大树砸伤,后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生活完全不
能自理。今年2月,贾安平将长宁县交通局、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公路养护管理段以及古河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给付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共计48万余元。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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