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胎儿写真 涉嫌性别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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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1: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大连电在大连某银行工作的王女士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8月21日,她到医院检查时,医生告诉她,现在医院有了拍摄“胎儿写真”业务,可以让她与胎儿“提前见个面”,并且还能留下永久纪念。王女士非常感兴趣,当场掏钱拍了一张“胎儿写真”。 据记者了解,所谓“胎儿写真”,其实就是医生在操控动态三维超声影像诊断系统为孕妇检查胎儿生长情况的同时,为“准妈妈”提供胎儿摄像服务。由于现代彩色B超具有较
大连一所大学法学院的初教授认为,“胎儿写真”与国家明令禁止的“胎儿性别鉴定”简直就是“隔着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一捅就破”。如果医院操作人员向“准父母”提供了能够鉴定胎儿性别的影像资料,这就构成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活动,应该受到严厉查处。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