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台湾学生 收费标准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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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1: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电教育部港澳台办常务副主任丁雨秋在24日下午国台办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2005年出台针对台湾学生收费及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等问题。 第一,调整对台湾学生的收费政策。现在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自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对在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地区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大陆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学生学费
第二,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以鼓励更多的台湾学生到大陆学习。奖学金总额为每年700万元,奖励范围约占来大陆就读的台湾地区学生总数的20%。 第三,对招收台湾学生的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助。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