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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察”咋又不是警察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3:34 大众网-农村大众

  轰动全国的“北京警察太原被打死”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包括原太原刑警刘利民在内的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庭审中,受害人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259万余元。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则称,刘利民不是警察。

  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一案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针对此案向记者纠正:“刘利民根本不是警察。”刘2002年9月从部队转业至公安机关,但是“没
有授过衔”。刘利民不是警察,确实让人感到震惊。

  说太原警察不是警察,确实是一条“新证据”,可惜的是,这条证据不但法庭很难采纳,民间也很难认同。刘利民所在的尖草坪分局的督察大队队长李凤林曾说“因为刘利民工作干得不错,是个很利索、业务素质相当好的年轻人,他也是好警察”。而现在,刘的身份却突然“变”了,既让人感到吃惊,又让人觉得是意料之中的事。

  近年来,凡是闹出点事情而又被媒体曝光的,一般都是“临时工”,太原警察也不例外。问题是,既然刘利民不是“太原警察”,为什么当初太原警方不出面澄清“事实真相”,让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在社会上引起好一阵子议论,而且还闹出个双方都是“好警察”之争?当然,太原警方这么做不排除是“留一手”,在法庭上当做最后的“杀手锏”,如果刘不是太原警察而且事实确凿的话,当然可以为太原警方推脱责任,多少也“维护”了太原警方的形象,另一个就是回避了警方应该负的责任。只是这种表演难免落入窠臼,让人感到新意全无。

  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都是有明确的素质要求的,有的还用法律法规加以规定,目的就是通过素质门槛保证国家公职机关的人员质量和执法、司法水平。而刘是2002年9月从部队转业至公安机关,虽然“没有授过衔”,但刘的军人身份让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他的素质。既然刘在太原警方工作了这么多年,而且出事后还被多方称为“好警察”,现在,太原警方再出来辩称刘“不是太原警察”,就有狡辩之嫌。

  太原警察的身份之变,让人担心太原警方并没有真正反思自己的工作失误,而是千方百计拿出一个理由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猜测不虚,这种不从思想深处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对自己的灵魂进行检讨,不从政治高度从严治警,从严治队,是可怕的。在这种思想指导下,难免不会再闹出一个“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的恶性事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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