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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已到身后 我竟毫无察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4:51 海峡网-厦门晚报

  编者按:本报原热线编辑何红英上班途中被抢夺一空,成了编辑部办公室内的大新闻。作为在热线看惯抢劫、盗贼、骗子的资深编辑,被抢后最大的感慨是:危险在麻痹中悄悄降临。何编辑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让我们从中汲取教训,再次加强防范意识吧。从莲花五村到报业大厦,10多分钟的路程,我已独自走了近两年,在每日清晨不到6时。不论是天色初亮的夏天,还是漆黑一片的冬季。亲人和朋友都曾担心我的安全;而因为在报社工作的缘故,我也听说了不少被偷被抢的事情。我曾暗自庆幸自己的平安──那样的时候,路上通常只有
我一个人,前后左右连个鬼影也不见,盗贼们大概都还在梦乡中吧。危险,总是在麻痹中悄然降临。2005年8月23日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步履匆匆。由于长期上早班的缘故,我的大脑在这个时候总是处于缺氧状态。离吕岭路路口只有不到20米了。突然,我感觉拎在手上的挎包动了一下,我本能地往回扯了扯,因为力量太小了,挎包瞬间离开了我的手。我这才发现,两个男子骑着摩托车,从我身边窜过去,往右一拐不见了。我遭遇飞车抢夺了?那两名恶贼是何时无声无息到我背后的?难道我走路竟然专心到连摩托车的声音都听不见吗?包里有1100多元现金,还有身份证、记者证、医保卡、银行卡……重办这些证件要耗掉我多少的精力和时间!我的头一下子大了起来。没了手机,身无分文,也见不着一辆的士。想想我这一双“赤脚”是肯定跑不过摩托车的,而我弱女子一个,大抵也对付不了两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我只好快步走向报社,报了警。同事拨打了我的电话,还是通的,但没人接;于是又狂发短信,大意是让恶贼把证件送回来。嘉莲派出所的民警很快联系了我。虽是清晨,报警的人还真不少,我的询问笔录不断被“110”专线电话和报警者打断。民警认真地了解了我被抢的过程。回到报社上班,面对同事们关切的询问,我不断做着各种假设:假如不是长期的平安无事让我麻痹,假如我当时不那么恍惚,假如我的包背在肩上而不是拎在手里,假如我用力往回扯包让他们摔倒,假如当时有的士载着我去追……那么,后来的一切是否可以避免?我正恨得咬牙切齿,突然看见22日的《厦门晚报》上有篇报道《小偷瘫痪其言也善》,说的是一个小偷行窃未遂,从楼上摔下,面临瘫痪。他悔恨地说:这大概是报应吧!我还是相信那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到了,一切都报。让我们睁大眼睛瞧吧。

  飞车抢夺最高可判死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三种情况下飞车抢夺可以转化为抢劫,作案者最高可判死刑。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二、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三、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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