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目标专挑路灯三名窃贼全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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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5:40 每日新报 | |||||||||
张北李晓园刘虹宋菲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刘虹宋菲】光天化日之下,三名被告人竟公然盗取路灯内的镇流器、灯控器等公共设施,造成国家52000余元的财产损失。日前,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以盗窃罪、收购赃物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至六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发当日上午 10点,被告人刘某、吴某来到本市某条路段,窃取了价值13000余元的彩色景光灯镇流器3个。被告人李某明知是赃物而予以全部收购,并与二人商定由其继续收购赃物。转天上午10点,刘某、吴某又以同样的方式盗窃镇流器8个,总价值 36000余元,并按照事先约定由被告人李某全部收购。上述11个镇流器二被告人从被告人李某处共得赃款 660元。去年12月至今年 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吴某又偷盗价值3000元的路灯上的灯控器15个,部分由被告人李某收购。案发后,三名被告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