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雷公"不是小事 某防雷工程擅自开工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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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5:40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8月25日消息:一防雷工程未经市气象局审核,即擅自施工。日前,市气象局对此立案查处,对承接该工程的某公司处以警告及罚款1000元的处罚。据悉,这是我市查处的首例防雷违法案件。 上月27日,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接到举报,福建省厦门市某科技服务公司在承接市区某酒店电源信号防感应雷工程中,设计方案未经市气象局审核,即擅自施工。市气象
市气象局有关人员介绍,今后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我市防雷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按照今年5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雷电防御和应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雷电防御的设计方案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温州都市报张天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