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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太阳能第一案”今天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6:5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邱伟)为了节能,李先生在自家阳台上安了个太阳能热水器,而小区物业公司认为热水器影响美观、有安全隐患,将李先生告到了法院,要求拆除热水器。今天上午,这起被称为“北京利用太阳能第一案”的物业管理纠纷在密云法院开庭审理。

  被推上被告席的李先生颇感委屈,他一再表示自己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是响应号召,既节能又环保,利国利民。但物业公司说之所以要求李先生拆除热水器,是因为业主私自安装
太阳能热水器妨碍观瞻,违反了《房屋装修协议》、《业主入住手册》、《物业管理合同》,更重要的是,热水器在注水后重量增加,斜挂式的采光板遇到大风天气有掉落的危险,使得楼下业主的公共安全受到了威胁。针对于此,李先生一方出具了关于热水器重量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他认为热水器产品本身是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并不会破坏小区的建筑安全。至于物业合同,李先生说自己并没有签字,所以合同不能约束他。由于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辞,都不同意调解,法庭最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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