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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机构改革见成效 北京江苏等地已无国资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23:4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沈路涛、邹声文、张宗堂)律师法实施后,律师事务所已逐渐从行政机构脱离出来,由单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向国家设立、合作设立、合伙设立等多种组织形式转变。目前,北京、江苏等地已没有国资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25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律师法实施情况,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报告时说,在全国现有的11691个律师事务所
中,合伙所有8024个,合作所有1746个,国资所有1742个,北京、江苏等地已没有国资所。一些地方还开展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律师队伍逐渐壮大,执业律师从律师法实施前的8.3万人增长到现在的11.8万多人,还有3万多律师辅助人员。

  顾秀莲说,近几年来,律师业务从过去的单纯参与诉讼逐步扩大到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广大律师一方面通过参与诉讼活动,履行代理人、辩护人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另一方面通过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国际贸易、投资融资、企业破产、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等活动,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推动政府依法行政;通过参与各级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和涉法信访案件,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开展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律师的非诉讼业务已超过诉讼业务。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因服务质量引发的投诉和纠纷逐年减少,涌现出一大批严格依法执业、诚实守信、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律师,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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