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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家拖欠房主5个月房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2:2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康少见)去年9月,李先生将东环南路一套住房委托给北京佰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佰家)代为出租。截至本月,佰家已拖欠其5个月房租。

  李先生委托佰家租赁的房子位于东环南路46楼乙栋10楼。去年9月1日,李先生与佰家签订协议,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房子由佰家代为租赁,不论租出与否,佰家付给李先生一家总共2万元房租。支付方式为从2004年11月13日开始计算租金,佰家自此每月
给李先生专设的账号上汇入租金。此合同没有约定佰家每月支付李先生多少钱,对此,李先生解释,房子租期为13个月,佰家支付自己其中10个月的房租,因此佰家应该每月支付2000元。

  去年11月份,李先生收到的第1笔房租只有1180元。而直到今年1月佰家应该支付第3个月的房租时,李先生的账号上仍只有1180元。“我找佰家很多次,当月他们给了我6000元钱。从4月份开始到现在总共5个月,他们一个月的钱都没有支付。”李先生说。

  前天下午,佰家房地产公司业务主管沈新称,公司的确欠对方5个月房租,“但我们不是不给钱,这是公司的商业运作方式。”沈新同时称,目前合同没有到期,只要在合同期内支付了对方一年总共2万元的租金,“就没有什么问题,支付时间可以协商”。他提到,其公司现在解决李先生的问题有两种方式,“一是合同到期时一次性付清剩余租金,一是先给一部分,合同到期时再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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