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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段被判赔3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4:57 新晚报

  据新华社成都电(王旭童顺鸣)大风中,一位骑摩托车的人被路旁倒下的枯树砸伤,致二级伤残;该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因此被认定没有履行“清除枯树、排除危险”的义务,近日被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赔偿伤者31万余元。……EF685B30哈EF685B30 尔 EF685B30 滨 EF685B30 日 EF685B30 报 EF685B30 报业集团

  2004年8月2日,四川省长宁县某中学教师贾安平骑摩托车从古河镇向长宁县城方向行
驶,途中被路旁倒下的一棵直径30厘米的大树砸伤,后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今年2月,贾安平将长宁县交通局、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公路养护管理段以及古河镇政府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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