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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玉玺之妻获刑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5:00 北京晨报

  受贿 毕玉玺之妻一审判10年

  昨天,被称作毕玉玺“贪内助”的王学英被押上了市一中院法庭接受审判。市一中院认为,王学英伙同毕玉玺,利用毕玉玺的职权收受请托人给予的钱款,共同占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王学英在庭审后表示要上诉。

  法院:涉案赃款全追缴,从轻发落 被告:都是朋友借款,判决太重我要上诉

  “判决太重了,要上诉。这只是朋友之间的借款。我一直没把这件事情当事儿。”昨天,被称作毕玉玺“贪内助”的王学英再次被押上了市一中院法庭接受审判。市一中院认为,因为受贿23万余美元,王学英受贿罪罪名成立。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王学英在庭审后表示自己实在委屈,并表示要上诉。

  现场直击

  面无表情听判决

  昨天9时30分,一男一女两名法警将王学英带进法庭。旁听席上,王学英女儿的目光紧紧追随着母亲。可是王学英一直面无表情,脸色一直紧绷着,甚至没有看旁边的女儿一眼。记者了解到,就在上周,王学英刚刚在看守所里度过了自己60岁的生日。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7月,王学英在明知丈夫毕玉玺利用担任北京首发公司董事长职务之便,为张桂军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建筑公司承揽工程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伙同毕玉玺收受张桂军给予的贿赂23万余美元。而在此后的庭审中,王学英多次表示,那只是借款,与受贿无关。

  市一中院审理认为,王学英伙同毕玉玺,利用毕玉玺的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后收受请托人给予的钱款,共同占有,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王学英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宣判后,王学英的表情僵硬。在女儿注视下被法警带出法庭。

  根据我国刑法,受贿1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也就是说,王学英受贿20余万美元仅获刑10年,法院已经是“从轻处罚”了。据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介绍,王学英被从轻发落,是因为本案涉案赃款已经全部追缴。

  被告表态

  “我不知道借款也有手续”

  宣判后,王学英接受了记者采访。这位从事了多年教育工作的督导室退休人员仍然出口成章,话里话外透露出认错不认罪的心态。

  记者(以下简称“记”):对判决有何想法?

  王学英(以下简称“王”):判决太重了,要上诉。这只是朋友之间的借款,我一直没把这件事情当事儿。

  记:你能接受的判决是怎样的?

  王:不判我也是应该的。但是,我不知法,朋友之间的借款也应该有手续。党和政府教育我这么多年,我还这么糊涂,应该受惩罚。如果法院认为我有罪,应该尊重法律。只是,我感觉判得重了。

  记:如果毕玉玺不在这个位置上,还会有人借你这么多钱吗?

  王:这个问题我没有考虑过。

  庭审话题

  声称患重病能否监外执行

  在受审时,王学英曾经流着泪作最后陈述称,她上有年近90岁的老母亲要照顾,下有儿女和外孙女。而且,她年过花甲,身患多种疾病,请求法院给她一次再做母亲的机会。昨天,法官向记者说明,身患重病不是定罪量刑的法定情节,在王学英一案中,法院也没有考虑其身体状况。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其林老师介绍说,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如果在押人员出现不能在监狱继续羁押的情况,比如怀孕、哺乳或者患有非常严重不适宜继续执行刑期的疾病,服刑人员会在监外执行刑期。

  晨报记者 李婧/文 胡文波/摄

  “毕玉玺案件”相关人员审理进展

  毕玉玺 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北京首发公司原董事长 收受贿赂1004万元 私分国有资产300万元 今年3月被判处死缓

  毕波 毕玉玺之子 涉嫌转移赃款30万美元 已经被提起公诉

  张桂军 通州宋庄建筑公司原董事长 涉嫌行贿28.13万美元 目前正在审理

  董国森 首发公司原总经理 涉嫌受贿60万元,与他人私分国有资产317万元 已经被提起公诉

  朴善琨 首发公司原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涉嫌受贿16万元,私分国有资产173万元 已经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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