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定市人大代表须向社会公布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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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5:1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深圳8月25日电(记者李桂茹) 昨天,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市人大代表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的方案》,所有市人大代表都将向社会公布电子邮箱,闭会期间代表也可对一府两院进行询问。市民找人大代表反映意见将不再是难题,这种有利于代表联系群众的做法开了全国的先河。 “人民群众找不到代表”是一个全国性的困局。今年深圳“两会”期间,有市民登
昨天还原则通过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闭会期间询问的暂行办法》。这意味着,人大代表不仅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可以就有关问题向国家机关发问,闭会期间也可以发起询问。据了解,我国现有法律只对大会期间代表询问作出了规定,对于闭会期间如何询问则没有规定。深圳市将闭会期间询问制度化、例行化,是代表工作的一项创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