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兰州市长张玉舜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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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6:1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兰州讯原兰州市市长张玉舜涉嫌受贿赂案,8月25日在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起诉,1998年到2001年,时任兰州市副市长、市长的张玉舜,对兰州黄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兰州黄河药材市场改扩建项目立项、建设给予支持和帮助。2003年的一天,兰州黄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贾仲瑚,将25万元人民币送给张玉舜
检察机关侦查认为,在2003年6至7月间,张玉舜在已调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之时,与浙江东阳二建工程公司兰州分公司经理赵友海相识后,表示愿意在方便的时候给赵所在的公司承包工程说情。之后,张玉舜分别给兰州市财政局负责人、交通银行兰州分行基建主管人打招呼,替东阳二建兰州分公司投标交通银行兰州分行、兰州市财政局基建项目说情。2004年春节前,赵友海携带10万元人民币到张玉舜家。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2000年5月间,甘肃大陆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林贤友和股东侯兴义,为了取得兰州市第十六中学整体迁建项目,商量给时任兰州市市长的张玉舜送些美元。之后,林贤友交给侯兴义6万美元,由侯兴义送给张玉舜。此案没有当庭宣判。(张泽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