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电视检讨”很不文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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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6:2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24日报道,吉林省四平市今年以来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目前已有380人次因乱扔垃圾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其本人所在的单位领导和主管局领导都要在电视上作检讨。 上电视是许多人的梦想,然而在吉林省四平市,上电视却是一种惩处。而这样的一种惩处和处罚的手段,不能说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创新,严格地说,应该是一种倒退,是在法
城市综合治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而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管理和惩处,也是有必要的和必须进行的。然而,这样的管理和惩处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施行,必须是在不对行为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构成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而吉林省四平市让“践踏绿岛、乱倒垃圾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等行为的人”在电视上检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其羞辱的成分大大超过了接受教育的成分,根本就是以另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惩处。而这样的反复行为,在法治和文明的今天,又绝对是幼稚和可笑的。 李成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