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重要,还是救人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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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6:2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有这样一种规定,竟然“见死不许救”——禁止医院自行采血制度。据8月24日《北京晨报》报道,昆明东川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的一名医生在为病人实施手术后,眼见病人大出血不止,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献血救人,没想到此举竟被认定为医院私自采血的违法行为,医院面临6万元的处罚。 《献血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血站供给,禁止医院自行采集血液。有
显然,“见死不救”的规定绝对算不上什么好制度,而是一个急需完善的危险的制度。问题是,“见死不救”的规定何时方能完善?盛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