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奖励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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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6:50 北方新报 | |||||||||
北方新报 本报讯 为了正确运用干部实绩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实绩考核的积极导向作用,激励先进,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出了《关于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以精神奖励为主。对当年被评为实绩突出的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和优秀的领导干部,自治区党委、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同时,从2004年起,对优秀领导干部进行物质奖励,并实行一年一奖的办法。奖励标准为: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是实绩突出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的,每人奖励5000元人民币;其他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每人奖励3000元人民币。为做好由3年连续评优晋升一级工资奖励办法向一年一奖办法的过渡,被评为2004年度优秀的盟市厅局领导干部,如果2002年和2003年已经连续评为优秀,则继续延用连续3年评优晋升一级工资的奖励办法,但不再同时享受本年度的物质奖励。从2005年度开始,对盟市厅局优秀干部,不再实行连续3年评优晋升一级工资的奖励办法,一律改为一年一奖。优秀领导干部的奖励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拨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兑现。(组宣)(来源:北方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