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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口路“市场办”乱收费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7:12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8月25日讯(记者刘玉波)没有任何政策依据,却敢擅自向经营业户收取所谓“门口管理费”!天桥区堤口路市场管理办公室日前因乱收费被查处。据悉,天桥区堤口路办事处已对“明知收费无依据还收费”的行为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写出了书面检查。

  近日,天桥区堤口路小学周边一经营业户向市政府反映,去年堤口路市场管理办公室收取门口管理费用600元,没有任何收据;今年又要收取从门口到路面黄色分道线的管理费
用,每天12元。这位业户不明白,为何两项收费均没有明确的收费项目名称,也未明确收费依据。

  据介绍,接到市政府有关部门转来的这项市民投诉后,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立即形成转办件,转交天桥区纪委调查。在天桥区纪委调查期间,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还多次督促天桥区进行办理,并要求天桥区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堤口路办事处对投诉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写出了书面检查。

  经有关部门调查,天桥区堤口路小学附近的矿院路市场周围有居民5000多户,矿院路市场经历了一个形成、取缔、再形成、再取缔,最后建立矿院路市场的过程。由于在此居住的居民较多,周围又没有市场,居民生活非常不便。因此,2001年,济南市政府批准在矿院路建立夜市,由堤口路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近期由于放松管理,在市场管理人员中出现了态度蛮横、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等现象,并遭到相关业户投诉。

  对此,天桥区堤口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为,尽管收费是为了弥补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但收费没有国家相应的政策依据,被业户投诉,其做法是错误的。党工委、办事处对进一步强化矿院路市场的管理进行了专题研究,责令市场管理人员进行学习整顿,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市场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整,解聘了市场主要责任人;制定规章制度,严格界定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收据,建立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回访业户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一切不规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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