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垦推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职工家属也能病有所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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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7:33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符耀彩特约记者易家凡)8月24日,省农垦推出《建立新型农场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该意见,从明年1月1日开始,垦区将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扩大重病基金和合作医疗范围,使职工家属、离退休人员和外来工都能病有所医。 据了解,垦区约有42.6万职工家属。上世纪70年代,垦区就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但由
针对这些情况,垦区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有关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在调查研究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这一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垦区计划在这一制度推行的当年上半年,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以真正解除职工后顾之忧。 垦区主要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该制度一是惠及对象范围广。参加合作医疗人员除职工家属外,职工亲属其户籍在农场的也可参加。外来临时工及其家属也被惠及。二是资金筹集保证。该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单位、总局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制度。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只需交80元—120元。三是医疗基金使用分配标准合理。 农垦新型农场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在垦区广大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八一农场有1000多名胶工是外来工,一些外来工高兴地对记者说,有了这项制度,家属就医有了保障,我们也安心在第一线工作啦! 作者:耀彩 易家凡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