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经济适用房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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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8:11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电日前,北京出台《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试行)》。设计标准中提出,新建经济适用住宅的面积标准按户型分为三类。即一室一厅使用面积应在 40至 45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54至60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 60至 66平方米;二室一厅的,使用面积应在 55至 60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74至80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 82至 88平方米;三室一厅的,使用面积应在 70至 80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94至107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104至117平方米。室内装修应一次到位,户内宜做精装修。为满足不同住户装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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