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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增2000名专职消防民警年内进驻派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8:19 东北新闻网

  建国初期国家就实行了三级管理,即实行地市级、区县级、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管理。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第三级消防管理已成为消防监督的最薄弱环节,正是这种严重失误,使第三级消防管理范围各种火灾隐患出现了有增无减的态势。在基层派出所配备专职消防民警,实行消防监督,是辽宁公安消防警务一次重大改革。

  今年年初,沈阳市公安局已开始为派出所配备专职消防民警,并要求民警不得超过
35周岁,大专学历。

  值得一提的是,消防专职民警原则上要接受至少7天的专门培训,在消防队实习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经市公安消防机关的统一考试,并由省消防总队颁发《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持证上岗,以保证2000多名消防监督警力的业务素质。(辽沈晚报刘臣君) [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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