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教育局规定 中小学教师上课接电话将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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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8:43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武汉8月25日电(胡忠微郭嘉轩)从今年9月1日起,武汉市中小学教师如果在上课时间拨打、接听电话、收发信息,将被视为重大教学事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这是武汉市教育局日前出台的《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中的明确规定。 教学事故是指教职员工在教学中,因主观过错或过失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教学语言或行为。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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