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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批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41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为加大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力度,四川省继绵阳、成都率先在西部地区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后,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启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力争创建一批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

  根据《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行动方案》,四川省各地将实行“各部门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城市环境工作机制,创建工作体现
先进性、科学性、亲民性、示范性、操作性、独特性。全省设区城市、县级市及有条件的县人民政府均可申报。创建严格按照正式申报、制订规划、现场调研、考核验收、通告公示、审议命名、授牌表彰、定期复查、持续改进等程序进行。每3年对已命名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进行一次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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