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教体局纪检书记受贿 夫妻双双入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0:53 新华网 | |||||||||
新华网银川8月26日电(裴云云)宁夏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原纪检书记张桂明与其妻子鲁惠琴(原永宁县人民医院院长)受贿案日前在灵武市人民法院审理,张桂明、鲁惠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5年,二人所收10万元贿款已被司法机关收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4月,永宁县医院院长鲁惠琴与沈阳东软数字医疗公司代理商甘肃省兰州瑞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某签订了购买2台彩超机合同,总价值335万元。合
2003年2月,张桂明到兰州找到陈某要钱,陈某让其公司出纳从公司账户上取了10万元现金给张桂明,张桂明以其母亲的名义将这10万元转存到兰州市商业银行。回到银川后,张桂明告诉鲁惠琴他向陈某要钱的事。后张桂明于2003年10月、2004年1月先后两次到兰州将10万元现金取回用于购房和个人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