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行政许可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0:54 新华网 | |||||||||
新华网银川8月26日电(苏俊博)《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监督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规定的许多具体制度,并未完全得到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实施行政许可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宁夏法制办按照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起草制定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办法和预防及纠正
《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还界定了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建立了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的原则,明确了追究行政许可过错责任的执法主体及其责任,明确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行政许可过错责任的行为,规定了追究行政许可过错责任的方式,明确了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的种类,规范了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规定了相应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