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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玉玺之妻认错不认罪 收受巨款获刑10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1:18 金羊网-新快报
  “贪内助”收受巨款获刑10年

  新快报讯据《北京娱乐信报》今日报道,昨天上午,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之妻王学英(见图。《北京娱乐信报》供图)涉嫌受贿23.1万美元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西中法庭一审宣判:法庭判处王学英有期徒刑10年。

  一中院认为,王学英虽在侦查机关供认了所犯罪行,但庭审中又推翻原供述,其行为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自首条件。王学英伙同毕玉玺,利用毕玉玺的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后,收受请托人给予的钱款,共同占有,王学英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王学英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法院对王学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王学英有期徒刑10年”的宣判声落地,王学英表情显得平静,没有像开庭时那样声泪俱下。当拖着缓慢的脚步离开法庭时,她没有正视庭外的家人。

  宣判后,记者庭下与王学英进行了对话。记者问王学英认不认罪,王学英说:“不应该说有罪,只是有错。党和政府培养我这么多年,一时办了糊涂事,只怪自己不学法,不懂法。”王学英还说现在最对不起的是儿女,“他们受到的影响最大,他们受到的伤害比判我10年更让我难受。”
毕玉玺之妻认错不认罪 收受巨款获刑10年(图)
案情回放

  法院查明,2003年7月,王学英在明知丈夫毕玉玺利用担任北京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为通州宋庄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桂军(已另案处理)承揽工程提供帮助的情况下,收受张桂军送来的23万多美元的存折,折合人民币191万多元。王学英在接受审理时,称这笔钱是“张桂军借给我的”。

  张桂军在另案审理中,交待曾通过毕玉玺打招呼,揽到京沈高速、京开高速等六个建筑工程,总标的达1亿多元,净赚1000多万。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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