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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报失”车上路蒙混不成反蹲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1:18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杨波 通讯员 王凯文/图) 为逃避一系列路桥费并预留名额给自己购买摩托车,女事主陆某竟从三水到普君区报假案称自己摩托车被盗了!8月24日,她开着自己的“被盗”车上路时,刚好被佛山巡警截获,换来拘留五天的处罚。

  据介绍,23日中午1时50分,佛山市公安局巡警在南海狮山巡逻时截停一辆可疑摩托车。经调查证实该车牌为粤EW03××的轻型女装摩托车已在7月21日报失,当时事主报案时,
称该车于7月16日晚上21时许在市区福升商场门口被盗。起初巡警怀疑驾车者陆某是偷车贼,可经询问却发现该摩托车主正是上个月的报案人陆某凤,遂将其移交备案的普君派出所处理。

  经审问,陆某是南海区罗村人,于1999年10月用工友陈某的名字预付6000多元,购买了该摩托车并一直拥有使用权,事后陈某多次催促陆某办理过户手续,但陆某却因该车经常发生故障,车辆日渐残旧未到达10年的报废期限等为由,迟迟不办。上个月,陆某想到了一个一箭多雕的好注意:跨区来到普君派出所报案,称摩托车被盗。想借此绕过旧车报废期购买新车,同时使用报失摩托车期间又可逃避缴纳路桥费、年审费等一系列费用。

  普君派出所刑警中队潘队长介绍说,佛山实行每个市民只能购买一部摩托车的政策后,假报摩托车被盗案件时有发生,报假案者都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通过报失,长期逃避各项费用的同时,又绕过有关规定在旧车报废前购买新摩托车。这类案件现场取证较难,假案混杂其中更加大了破案的难度。如本案嫌疑人陆某,不但捏造了摩托车失窃的事实,更跨区报案,实属恶意报假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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