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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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2:11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袁才彦、谭辉、王鸣怡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3起上诉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袁才彦、谭辉、王鸣怡分别为勒索钱款或为泄愤,编造爆炸威胁等虚假恐怖信息,导致上海及外地部分商场、单位紧急疏散人员、停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且造成严重后果。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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